机关各党支部、各部门:
近日,学校党委下发《关于清明期间严明纪律作风倡导新风正气的通知》,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校党委有关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坚定不移、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坚持从政治上看,准确把握“四风” 问题的要害实质,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做到:严禁公款吃喝或违规报销个人费用,防止“舌尖上的腐败”;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踏青游览、吃喝娱乐等活动,防止“不吃公款吃老板”;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权违规借用车辆,防止“车轮上的歪风”;严禁拉票贿选或在干部调动中借迎来送往变相吃喝、收送礼品礼金,防止破坏换届纪律和选举纪律。
二、模范文明祭扫,弘扬时代新风
机关各党支部要加强干部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文明祭扫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先行者、优秀文化的践行者,引领全校文明节俭、绿色健康的新风尚。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关于全市殡葬服务机构清明祭扫服务接待工作的通告》有关要求,疫情期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倡导通过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方式缅怀故人。要模范遵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规定,摒弃陈规陋习和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封建迷信活动,不在公共区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杜绝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行为。
三、筑牢防疫屏障,落实严实作风
各党支部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复杂形势,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科学精准、动态清零”总方针,党员干部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和松劲心态,要坚定信心、上下同欲、凝神聚力,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效。各党支部书记、支部纪检委员要紧盯所在支部、部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的情况,做好清明期间纠“四风”树新风各项工作。机关党委、纪委将持续关注疫情防控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努力营造清朗、廉洁、文明、健康的新风正气。
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2022年4月2日